目次

教練員的角色

認證卡

舉辦條件

資訊蒐集

計畫制定

招募參加者

課程管理

實技指導法①

實技指導法②

實技指導法③

實技指導法④

實技指導法⑤

風險管理

義務與責任


當發生潛水事故時,教練員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

所謂民事責任,是指教練員必須對受害者所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的責任。

所謂刑事責任,是指教練員因犯下如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等犯罪而受到處罰的責任。

在民事審判或刑事審判中,會審議教練員是否存在過失。

過失包括「過失=違反預見義務」以及「過失=違反結果避免義務」。




另外,在參加申請書中的「健康診斷問卷」或「開始時確認書」中,若事故是由參加者未申報的疾病所引起,則不屬於教練員的過失,因此不需要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例如,①心室顫動(猝死)等潛水事故,或②因參加者個人健康管理所導致的減壓病,原則上教練員不需要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

在民事審判中,「過失=對受害者的損害賠償義務」可能會成立。

賠償責任保險是用來保障教練員民事責任的保險,由保險公司向受害者進行賠償。

也就是說,其作用與汽車任意保險(賠償責任保險)相同。

在進行潛水課程或帶領休閒潛水活動時,請確認是否已加入STARS所準備的賠償責任保險。

若未加入STARS所準備的賠償責任保險,則禁止從事教練員活動。

教練員的認證卡上會印有資格的「EXPIRE(有效期限)」以及「LIABILITY INSURANCE(賠償責任保險)」欄位,並標示「ACTIVE(已加入)」或「NO ACTIVE(未加入)」。

另外,由日本國外法院所判決的損害賠償命令,以及因航空機、船舶或車輛事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不在STARS所準備的賠償責任保險保障範圍內。

若在海外度假地進行教練活動,可能會在日本以外的法院提起訴訟,因此請加入該國保險公司提供的賠償責任保險。

此外,也請確認用於船潛的船舶或前往潛水地點所使用的車輛是否已加入船舶保險或汽車保險。


活動時請確認「EXPIRE」與「ACTIVE」

■刑事責任

在調查過程中,警察官、海上保安官與檢察官會要求說明事故經過以及是否存在過失。

教練員的發言將成為決定是否起訴的重要證據。

若被起訴,則在刑事審判中會作為決定量刑的重要證據,可能出現「過失=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罰金刑・有期徒刑・禁錮刑」等情況。

對於警察官、海上保安官與檢察官,請如實說明自己的認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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